本文是读费孝通先生所著《乡土中国》的随手记汇总。

2020-01-06,为什么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?

今儿读费孝通先生的《乡土中国》,里面提到这么一个看法:传统中国乡土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(相对的是法理社会),在礼俗社会里每个人都有一张关系网或者如湖中涟漪形成的圈层。

在乡下,这个圈层很小,穷苦人家可能只有比邻的两三家,有势力的人家可能遍及全村,而有钱的地主和官僚可以大的像个小国。

像贾家的大观园里,可以住着姑表林黛玉,可以住着姨表薛宝钗,后来的更多了,凡是能拉得上亲戚的,都能容下。可势力一倒,猢狲散了,就缩成了一团。极端时就是苏秦潦倒时的“妻不以为夫,嫂不以为叔”。

这种富有伸缩性的社会圈子让中国人特别对世态炎凉有感触。

2020-01-10,双标

舜放逐共工诛杀鲧,却赐天天琢磨杀自己的弟弟象以封邑。 痛骂贪污的朋友遇到自己父亲贪污时,不但不骂还代他讳隐。

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双标,却可以不觉得是矛盾?

读费孝通先生的《乡土中国》,里面提到了团体社会和差序社会(费先生用来分别描述西方社会和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两个术语,现已被广泛引用)。

在团队社会里,同一团队的人是兼善的、相同的,类似墨家的“爱无差等”。(这和儒家的人伦差序恰恰相反。所以孟子骂孟子无君无父)

一个差序社会,则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。其中每个节点都附着一种道德要素。道德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。

因此开头举的两个例子在差序社会里可以不觉得是矛盾,因为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,一定要问清了,对象是谁,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,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。

2020-01-14,法治与人治

这两天继续读费孝通先生的《乡土中国》,试摘录如下(略作修改)。

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维持社会秩序,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依据法律来维持的。而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,靠人来执行,因此法治其实是“人依法而治”。

如果人治是法治的对立面,意思应当是“不依法律的统治”。望文生义地说来,好像是有权力的人任凭一己好恶来规定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。而好恶无法预测,社会必然混乱,因之也难称得上“治”了。

费先生认为,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,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,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,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。

比如乡土社会,我们可以说乡土社会是个“无法”的社会,但“无法”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,因为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主要靠“礼”。

礼是社会公认正确的行为规范。如果单从行为规范一点来说,礼和法律无异,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。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。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,而礼是靠传统来维持的。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,是人们所试验出来有效的结果,不必知之,只要照办,生活就能得到保障,不依照了就会出毛病,于是人们对于传统也就渐渐有了敬畏之感了。

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。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,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。因此当所应付的问题要由团队合作的时候,就需要大家接受个同意的行为规范。这其实就是法律,也就是所谓的“法治”。

摘录完毕。个人总结:

  • 法治 = 人依法律而治,法律由国家权力维持。
  • 人治 = 人依礼而治,礼由传统维持。

2020-01-16,奇怪的桥段

历史剧里常会有这样的奇怪片段:两人因为纠纷闹到府堂衙门,父母或者族中长辈现身后不问青红皂白就先把自家子弟痛骂一顿“你这个现眼的东西,把我们老X家的脸都丢尽了”。

这是为什么?为什么以前人们的脑回路这么古怪?

读费孝通先生的《乡土中国》,里面回答了这个问题。

中国传统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社会,特点是人们都遵照传统和礼俗为人处事。传统与礼俗主要靠家族内部的言传身教(所以“养不教,父之过“)。人们认为如果教得好,那么子弟应当就会克己修身,不会有坏行为。

因此打官司也就成了一种可羞之事。当事情闹到要对簿公堂时,人们就会质疑涉事人家族是否尽到了教育义务,甚至可能质疑其族人的品行修养。长辈颜面扫地,涉事子弟挨一顿臭骂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。